在天津,公积金提取可分为全款购房一次性提取、按揭贷款购房一次性提取、按揭贷款还贷提取、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低保提取、公租房(蓝白领公寓)提取、离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部分提取条件如下:
01 按揭贷款还贷提取条件
①已办理按揭贷款还贷提取登记且已签订按揭贷款联网协议
【资料图】
②已偿还按揭贷款本息但尚未提取且有可提取额度
③夫妻双方当前无公积金贷款逾期记录5、按揭贷款未结清
02 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条件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最近1期月还款额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03 离退休提取条件
职工离休、退休,且夫妻名下(在本市)无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或夫妻双方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当前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部分最近1期月还款额,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04 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标签: 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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