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回复中显示出,在上市委会议中,有关明阳科技与法国圣戈班之间的“滑动轴承”专利纠纷及其走向,依然是上市委会议重点审核的两个问题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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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函的回复(2023年1月)在此之前,明阳科技在前两轮的上市委回复中都显示,与圣戈班之间的专利诉讼都是被重点问询的问题。 如此高密度的针对一起专利侵权案件在历次问询,直至最后的上市委审核会议上都进行重点关注,在科创板的IPO审核中也并不多见。这能够看出,刚刚成立运行不久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其科技和创新属性的特点也是比较突出和明确的。01
初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对涉及专利诉讼问题的关注尺度以往,我们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科创板IPO,上市委有关专利问题问询的内容有过持续跟踪的研究和分析。但是对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IPO的企业在专利方面所面临的问询关注并不多,本案则正好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通过上市委对于拟IPO企业专利诉讼问题的问询,能够对更多准备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企业提供一些经验。 以下是上市委对于本案在两轮问询中要求明阳科技补充材料和答复的问题: 上市委首轮问询(2022年9日)可以看出,首轮问询还是在了解明阳科技与圣戈班之间竞争关系,即涉诉产品的情况,以及对圣戈班如果胜诉会对明阳科技造成的影响等。 然而到了第二轮问询,这起诉讼被上市委放在第一个重点问询的问题,从问题中可能够看得出为何会如此重视。因为涉案专利涉及到了明阳科技的核心业务产品了,占到其报告期内总营收的27.45%,26.10%和21.35%。而且明阳科技此次募集资金也正是要投入这一领域。 因此,到了第二轮问询,将重点放在该诉讼是否会影响到明阳科技的客户、供应商体系,以及在案情不明朗的情况下,通过募集资金扩大这一“有争议”领域的必要性等关键问题上。 上市委第二轮问询(2022年12日)02
圣戈班专利,争议聚焦在“公开不充分”的无效理由本案双方的案情,通过上述上市委的问询中,能够看到大致的过程。2020年10月27日,明阳科技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受理的圣戈班诉明阳科技侵害发明专利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
2021年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专利所述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并出具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0661号),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2021年8月6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人民法院作出(2020)沪73知民初1165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结果如下:准许原告圣戈班性能塑料帕姆普斯有限公司撤诉。
2021年10月,圣戈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京73行初832号),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第5066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并重新做出专利无效请求审查决定。
该行政诉讼于2022年6月20日开庭,明阳科技作为第三人,当庭未作出判决。该案尚在审理中,明阳科技尚未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新的开庭通知或判决结果。
能够看出,本案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涉案专利做出的“全部无效”的决定。对于这一点,复审合议组用了大量篇幅进行说理,也是本次无效决定书中最重要的部分。
上市委首轮问询(2022年9日)明阳科技在回复上市委有关争议问题上,提出了双方聚焦在三点。 焦点问题一:专利是否清晰记载了作为中间层的聚合物内容及其制备方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合议组认为,说明书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则专利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无法实现。 首先,在权利要求以及本专利说明书中均未对作为中间层的聚合物中功能基团连接在何种位置、分子量分布的数值范围区间等可以对聚合物形成确认的内容进行记载;其次,该专利也未清晰记载采用何种方法得到所述的中间层聚合物,从说明书记载(“功能基团可以通过至少一种改性剂(B)而被结合到热塑性聚合物(A)中”)的功能基团的引入来看,其包括多种能够获得功能性的热塑性聚合物的方法,比如接枝聚合、单体共聚等,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不同的聚合方法获得的聚合物的结构存在区别。因此,本领 域技术人员难以从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的记载确定出所述中间层的聚合物是何种聚合结构的产品,也难以确定本专利采用何种聚合方法。 焦点问题二:本领域人员是否能通过阅读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而知晓采用接枝聚合手段该专利说明书虽然给出了可以通过功能化的热塑性聚合物作为轴承的中间层的技术手段,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通过何种工艺条件、如何控制或选择功能基团的连接方式、获得的产物的分子量分布、结构等均是不清楚、不确定的,即能够实现该发明的具体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因此无 法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获得中间层,进而无法获得该专利的免维护的滑动轴承,因此该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1)首先,记载的“功能基团通过加入至少一种改性剂而被结合到该热塑性聚合物之中”的含义均在于功能基团的引入,而未对引入的工艺方法做相应的具体限定,无法得出技术方案是通过用改性剂接枝到已合成好的热塑性聚合物的方式获得功能化的热塑性聚合物。 (2)其次,记载的“聚合物(A)与改性剂(B)的比例优选地是从99.9mol%(A):0.1mol%到80%mol%(A):20mol%”,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由 于聚合反应的复杂性,即使聚合物(A)是反应原料,在一定的反应条件下仍然可能发生进一步的聚合反应,而不是仅能在该聚合物上发生接枝反应,因此,不能基于说明书记载了聚合物(A)和改性剂(B)的用量比例而得出该专利是在聚合物上接枝官能基团的结论。 (3)最后,该专利的实施例也仅测试了功能化的ETFE作为中间层的粘合强度,对于制备该功能化的ETFE的工艺条件、参数、产品结构或组成的相关因素也均无记载。另外,对于支撑体是否有经过粗糙度或表面的其他处理、获得夹层结构所采用的温度和压力等对产品的粘合强度会产生影响的因 素也均未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圣戈班所强调的使用改进的ETFE的滑动轴承比使用标准ETFE的滑动轴承具有更好的粘合强度的技术效果是否必然由“功能化的 ETFE”的中间层所决定的结果也是不确定的。 焦点问题三:即使采用接枝聚合方法,是否能实现专利所述特定目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4月24日出具的《行政答辩状》: 如果如原告所述,使用改性剂改性的热塑性聚合物的改性聚合物即可实 、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则我局认为,在本专利的实施例未记载工艺条件、接枝形态、产品结构等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认本专利具有特定目的的产品,从而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圣戈班提供的实施例中仅记载了“功能化的ETFE”,未记载任何其它信息,例如改性剂、功能基团、功能基团含量、聚合物的分子量、接枝改性的方法等,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重复该实施例,也无法验证本发明的技术效果。03
结语上市委在审核会议上重点要求明阳科技对该诉讼的走向及影响做出答复。 明阳科技表示,即使圣戈班恢复了专利权,其也不侵犯该专利权。理由有两点:一是明阳科技相关产品的中间层采用的技术路线为单体共聚,区别于圣戈班专利主张的接枝聚合方法。二是明阳科技自润滑轴承系基于公开的技术自主研发而成。 同时,明阳科技也引用了行政诉讼结果的一些数据来证明。 从过往判例上看, 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结专利行政案件755件,其中撤销行政裁决的总占比仅为10.86%,总体较低。同时,明阳科技还假设从报告期初起就无法从事潜 在涉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模拟测算扣除该潜在涉诉产品后对发行人的量化影响如下:
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函的回复(2023年1月)总之,明阳科技认为在扣除此次诉讼的影响后,依然能符合上市条件。 本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代表明阳科技的代理机构是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代表圣戈班的代理机构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扫码加入知识产权精英社区03-18 1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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